新华社杭州5月1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公路条例》将“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纳入了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亦秋表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高速公路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准则,免费清障救援有助于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费用由企业承担还是由政府承担的问题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事先明确。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而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 【编辑:田博群】
2021年香港特区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投票结束 进入点票程序
首批“00后”驻沪武警战士光荣退伍 部队为退伍老兵送上系列活动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满仓仓储服务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