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赵建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青海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山西省、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山西省、青海省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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